宜卫综合字〔2020〕18号
关于开展全市农村户厕改造“百日攻坚”
行动调研指导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明月山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委机关有关科室:
根据市新农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全市农村户厕改造“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宜新农办发﹝2020﹞11号)要求,为调研掌握全市各地开展农户改厕“百日攻坚”行动的进展情况,督促指导各地抓紧抓实农户改厕各项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决定,由委领导带领相关科室组成10个调研组分赴各县市区进行农户改厕工作调研指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时间
原则上从6月份开始到9月份,每月开展一次调研指导,具体时间由各调研组自行安排。
二、调研方式
调研主要采取实地察看和核对改厕台账、查阅佐证资料的方式进行,每个县市区每次现场抽查2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1个行政村(原则上不重复抽样),每个行政村调查30-40户农户改厕情况。
三、调研人员
调研组由1名市卫健委领导带领1-2名相关科室人员组成一组,负责调研指导1个县(市、区),具体分组情况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百日攻坚”行动调研指导的重要意义,积极配合调研指导,协调有关乡(镇)、村提供农户改厕台账,并安排1-2名村干部协助调研组入户检查。
(二)对标对表,落实整改。开展“百日攻坚”行动调研指导工作,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对调研组现场反馈的问题,各地要举一反三,认真落实整改,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
(三)梳理汇总,及时反馈。每月一次的调研结束后,请各调研组梳理汇总调研指导有关情况,并于当月28日前将各县市区农户改厕工作情况(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整改建议等)交市爱卫办汇总,由市爱卫办统一向各县市区反馈。
联系人:市卫健委爱卫办 闻德刚
联系电话:13507058221
电子邮箱:ycsaw@sina.com。
附件:
1.市卫健委开展农村户厕改造“百日攻坚”行动调研指导人员分组表
2.2020年全市农村户厕改造“百日攻坚”行动调研表
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10日
附件1
市卫健委开展农村户厕改造“百日攻坚”行动
调研指导人员分组表
组别 | 组长(委领导)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调研督导单位 |
1 | 周 军 | 葛多云 | 15079587172 | 丰城市 |
2 | 刘小年 | 杨翌嫘 | 13979599646 | 奉新县 |
3 | 刘灵灵 | 邓 荔 | 13607959537 | 万载县 |
4 | 况爱民 | 彭 政 | 13907957360 | 高安市 |
5 | 宋桂荣 | 黄 晋 | 18979560235 | 樟树市 |
6 | 吴建辉 | 彭淑辉 | 13607958293 | 靖安县 |
7 | 唐吉祥 | 刘青红 | 13576166086 | 上高县 |
8 | 范雨维 | 谭小红 | 13507958839 | 宜丰县 |
9 | 姚永龙 | 汤世昌 | 13767568666 | 铜鼓县 |
10 | 夏建军 | 李寿根 | 13970578191 | 袁州区(明月山) |
附件2
2020年全市农村户厕改造“百日攻坚”行动调研表
调研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考核 方式 | 标准要求 | 存在问题 |
查阅佐证资料(县级) | 1.有正式行文的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方案、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2.有本县市区农村户厕改造“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或配套方案; 3.有召开动员部署会、开展技术培训、进行现场技术指导的文件和图片等资料; 4.按照全省规范要求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农户改厕信息台账,并每月进行更新; 5.对反馈和排查出的农户改厕问题建立整改台账; 6.有定期调度、定期通报改厕进度的文件资料; 7.有农村“厕所革命”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足额拨付至改厕农户(查看奖补资金拨付凭证); 8.有汇总备案的专业施工队负责人、乡镇技术人员、行政村改厕明白人名单。 | |
实地抽样调查 | 每月调研一次,每个县市区抽查2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1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调查30-40户农户改厕情况。 1.检查台账信息:核对村级农户改厕台账信息是否与实地调研情况一致; 2.检查改厕质量:①点格子。化粪池要有3个格子,大小比约为2:1:1.5。如村里有管网集中粪污收集处理的,一格式、两格式都算无害化卫生厕所;②看体积。化粪池体积约为1.5-2立方米,深度约为1.2米;③出地面。化粪池池体和盖板要高出地面5-10厘米;④加盖板。化粪池要加盖板密封,一般在第一格、第三格留有清渣口和掏粪口并加盖;⑤不直通。化粪池三个格子不能直通,应有T型管或L型管连接;⑥水分流:卫生间生活污水和粪水应分开排放,生活污水不能排入化粪池内。 3.满意度调查:调查农户对户厕改造是否自愿,对已改造的户厕是否满意。 |
调研人员签字:
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秘书科 2020年6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