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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紧急救援中心2022年度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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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宜春市紧急救援中心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紧急救援中心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宜春市紧急救援中心为公益一类公共卫生事业单位,是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的差额拨款副处级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职责,负责中心城区(含袁州区,下同)院前医疗急救任务,为全市危重病人提供院间转诊服务。

(二)负责全市重大活动医疗保障任务,参与110、119社会服务联动的各种紧急医疗救治服务。

(三)负责全市急救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开展急救临床教学、急救医学科研工作。

(四)负责全市社会公众急救知识科普、特种人群急救技能培训工作。

(五)承担中心城区急救分站和急救网络医院的宣传联络、建设规划、质控考核和行业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县级急救中心(站)医疗质量控制的考核、检查、指导和行业管理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秘书科、财务审计科、宣教科、急救管理科、指挥调度科、质控考核科、培训科、技术装备科、对外联络科。

本单位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40人,其中在职人员4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计2153.9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44.59万元,较2021年增加215.5万元,增长740.8%;本年收入合计1909.33万元,较2021年减少12.63万元,下降0.7 %,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526.08万元,占27.6 %;事业收入1263.3万元,占66.2%;其他收入119.95万元,占6.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支出总计2153.9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609.36万元,较2021年减少97.11万元,下降5.7 %,主要原因是:聘用人员减少导致人员支出有所下降;落实财政过紧日子的政策,压缩相应的办公费、印刷费等公用经费;年末结转和结余544.55万元,较2021年增加299.96万元,增长122.6%,主要原因是:本年支出减少,结余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416.77万元,占88%;项目支出192.59万元,占12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3.93万元,决算数为52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2.1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主要原因是:未用财政拨款安排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45万元,决算数为5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2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支出增加。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2.48万元,决算数为475.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4.3%,主要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经费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3.4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23.89万元,较2021年增加48.98万元,增长17.8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6万元,较2021年增加6.51万元,增长210.7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支出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 0万元,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资本性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和决算均无因公出国(境)费。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和决算均无公务接待费。全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和决算均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末公务用车保有2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和决算均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是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4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4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12.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全年执行数为190.97万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5.97万元,其它资金25万元。该项目建立健全了疫情防控常态化运行机制,有效降低了转运过程中的疫情传播风险,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有效提升了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维护了社会稳定。从评价结果来看,圆满完成疫情防控转运工作,项目评价得分100分。

组织对宜春市紧急救援中心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资金支出1609.36万元,整体运行情况良好。从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我单位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知难而进、迎难而上,在新冠疫情此起彼伏的背景之下,顺利完成了急救转运和医疗保障任务。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市级单位决算中反映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经费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单位“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0.97万元,执行数为190.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建立健全了疫情防控常态化运行机制,有效降低了转运过程中的疫情传播风险,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有效提升了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提高了资金使用社会效益,最大化利用有限资金全力保障院前急救工作正常运转,全面落实《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各项工作进入全省院前急救行业第一方阵。三是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和项目安排的合理性,提高了预算规范性,减少了资金支出的随意性,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指标设置有待改进。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预算编制涉及部门多、项目专业性强、指标体系复杂,在设置绩效指标时准确性不够,有待改进。二是在绩效目标基本完成的情况下,预算执行率不高。在前期设置项目预算数时调研不全面,未能综合、全面考虑全年的资金支付情况。

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规章制度,强化财务监管。在今后预算编制时,要组织相关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做好前期调研工作,细化指标,强化监管,严格落实预算管理制度,做到资金使用合理合法合规,促进全市急救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应急救治机构: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应急救治机构的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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