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群众身边具体实事落实,规范检查检验和收费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特向社会公开征集重复医疗检查检验违规收费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重复医疗检查检验行为
1.违反临床诊疗规范,医疗机构无指征为患者检查并收取费用、无指征同时开展临床意义基本相同的检测项目;
2.医疗机构无指征,对同一患者在短期内或不同科室之间进行不必要的重复检查检验;
3.对外院已做检查检验且结果符合互认条件的项目,未遵循互认规则,强制要求患者重复检查;
4.将完整检查项目违规拆分多个小项目收费,变相加重患者负担。
(二)违规收费行为
1.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自立名目收费;
2.强制服务并收费、捆绑收费等变相违规行为;
3.未严格执行医保价格政策或未公示收费标准,侵害患者知情权。
(三)其他损害群众健康权益的重复医疗检查检验及违规收费问题。
二、监督举报方式如发现医疗机构存在上述问题,请保留相关证据(如收费票据、检查报告、病历等),并通过以下途径举报:
监督电话:0795-3222479(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来信来访: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宜阳大厦西座9楼0924)
三、温馨提示为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如您在就诊过程中发现疑似重复检查或违规收费行为,请及时保存证据并举报。
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