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限制类技术目录和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2年版)的通知》和《江西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办法》要求,经高安市人民医院、丰城市人民医院和奉新县人民医院自主申报和医院公示,高安市卫生健康委、丰城市卫生健康委和奉新县卫生健康委分别对其申报的限制类技术进行审核和公示。现我委按照《江西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办法》要求对5项限制类技术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7日
监督电话:0795-3216681
附件: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公示
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2月30日
附件
2025年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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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医疗技术名称 |
备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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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安市人民医院 |
肿瘤消融治疗技术 |
2025年9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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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丰城市人民医院 |
体外膜肺氧合(ECMO)技术 |
2025年1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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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丰城市人民医院 |
肿瘤消融治疗技术 |
2025年1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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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丰城市人民医院 |
同种异体运动系统结构性组织移植技术 |
2025年1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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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奉新县人民医院 |
经皮甲状腺病损微波消融术 |
2025年12月2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