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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宜春市2020年健康素养促进 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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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市直有关卫生健康单位:

    现将《宜春市2020年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并将本地区、本单位项目实施情况及时报送至我委健康教育所。

联系人:谭小红、李俊  电  话:0795-3264670

邮  箱:ycsjkjys@163.com

  

 

                                                           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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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2020年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健康宜春2030规划纲要》《健康宜春行动(2019-2030)》等有关精神,根据《江西省2020年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实施方案》(赣卫宣传字[2020]7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提高我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原则上应较上一年度增长不少于2个百分点,降低人群吸烟率。重点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健康促进场所建设和健康知识普及活动,改善居民健康状况。

二、项目执行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

三、项目任务及要求

(一)大力推进贫困地区健康促进三年攻坚行动。继续以贫困地区为重点,开展健康教育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系列行动和健康教育阵地建设, 培养基层健康教育骨干。以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为切入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重点指导贫困人口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

(二)健康促进场所建设。以全国健康城市试点建设为契机,创造健康促进支持性环境,有重点地推进健康促进学校、机关、企业、医院和健康社区、健康村、健康家庭建设。发挥“健康细胞”的示范和辐射作用,提高群众健康素养水平,为实现全面小康提供健康支撑。

(三)健康素养监测。按照全市2020年居民健康素养监测方案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监测任务,上报监测数据,加强数据分析利用。

(四)控烟干预。全面推进无烟环境建设,推动无烟政府机关和无烟家庭创建,巩固无烟医院、无烟学校建设。加强控烟宣传和健康教育,开展简短戒烟干预及戒烟门诊建设。为有戒烟意愿的吸烟者提供戒烟服务,努力降低人群吸烟率。

(五)健康科普。完善市级健康科普专家库,鼓励各县(市、区)建立县级科普专家库。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工作,针对我市重点疾病、重点领域和贫困地区人群健康需求,组织开展健康科普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等行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科普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能力,着力提升居民的健康素养水平。

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各地要结合本地区主要健康问题和需求,围绕高血压和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新冠肺炎、艾滋病、结核病、麻风病、职业病、口腔疾病、食品安全、心理健康、安全与急救等重点疾病或领域健康教育工作;针对儿童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开展符合其特点的健康教育活动。

四、项目管理和保障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市健康教育所负责项目技术支持。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要按照项目任务和要求,加强基层健康促进与教育服务能力建设,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精心组织,切实落实项目工作。

五、评估考核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要将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人群烟草使用流行率等结局指标,并参考健康促进细胞建设比例、公益广告播出频次、健康巡讲覆盖人数以及重点疾病、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健康教育活动频次等过程指标进行考核。各地要加强总结,提炼典型经验,组织开展年度自评并提交自评报告。 


 

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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