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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卫生计生委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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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春市卫生计生委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7年2月2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市政府《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市卫生计生委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我委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卫生计生工作透明度,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完善卫计行政许可受理审批,积极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和计生工作信息公开,有效促进了卫生计生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原卫生局和原计生委合并后,我委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落实责任,推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委明确了各级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更新及时,注重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及时更新公开了委机关职能、主要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直属机构;公开了卫生和计生工作行政执法依据、行政许可事项;公开了中央、省、市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让群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卫生计生各项信息,如工作动态、重大事项、行政审批事项等。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我委主动公开信息689条。其中工作要闻103条,政策法规30条,县市区动态109条,通知公告41条,市直动态79条,网上咨询65条,办事指南5条,业务工作257条。市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余定新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发布政策解读文件2篇。办理12356公众热线256件,办理市长信箱7件。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我委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以及申诉举报,未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收费。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在市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的领导下,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进步,但仍有不足之处。一是由于网站改版,部分信息发布存在不规范现象;二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工作相关制度规范理解不到位,应用不熟;三是信息公开的频率不平衡,工作忙时,及时公开率较低。

  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培训力度,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加强有关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同时加强法律法规、电脑应用操作等相关知识的学习,为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二是进一步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结构,让群众能够直接从网上获取更有价值的政策信息。继续加大力度公开群众关心的,关系到民生的重点领域信息,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及时性。做到不重不漏,不发生泄密等违规问题,并定期对委机关各科室和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与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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