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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计生委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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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市卫生计生委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我委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卫生计生工作透明度,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完善卫计行政许可受理审批,积极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和计生工作信息公开,有效促进了卫生计生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

  (一)落实责任。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平台整合。按照市信息办统一部署,市卫计委网站于201811月底迁移至维网科技站群系统统一管理,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更新。及时更新公开了委机关职能、主要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直属机构;公开了卫生和计生工作行政执法依据、行政许可事项;公开了中央、省、市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让群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卫生计生各项信息,如工作动态、重大事项、行政审批事项等。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我委主动公开信息539条。其中委网站工作要闻164条,政策法规16条,县市区及市直动态275条,咨询投诉32条,发布政策解读文件5篇,政府信息公开411条,微信公众号推送95条。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我委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以及申诉举报,未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收费。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在市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的领导下,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进步,但仍有不足之处。一是由于网站改版,部分信息发布存在不规范现象;二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工作相关制度规范理解不到位,运用不熟;三是信息公开的频率不平衡,及时公开率较低。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培训力度,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加强有关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同时加强法律法规、电脑应用操作等相关知识的学习,为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二是进一步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结构,让群众能够直接从网上获取更有价值的政策信息。继续加大力度公开群众关心的,关系到民生的重点领域信息,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及时性。做到不重不漏,不发生泄密等违规问题,并定期对委机关各科室和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与评议。

  宜春市卫生计生委

  2019113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市卫生计生委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539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25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25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539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5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32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

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5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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