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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卫生健康委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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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要求,由宜春市卫生健康委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宜春市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jw.yichu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宜春市卫生健康委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阳大厦西座8楼,电话:0795-3226369,邮编:336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健康宜春建设、实现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宜春市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围绕疫情防控、健康宜春行动等重点工作,持续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助力“五型”机关建设,助推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

一是推进法定主动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法定主动公开专栏,完善公开目录,按要求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加强监测,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及时公开预算决算信息,强化权责清单、办事指南等信息的动态调整更新。二是推进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健康宜春行动、党史学习教育等卫生健康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广泛宣传卫生健康领域新政策、新成效,持续公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等等。三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相关政策文件的信息发布工作,加大新冠核酸检测机构、新冠疫苗接种点位、发热门诊设置及相关政策等信息的主动推送力度,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全面公开公共卫生监督检查情况,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四是精准解读政策文件。严格落实政策解读和政策文件同步制度。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报请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发文的,按要求填写《宜春市行政机关公文公开发布意见单》。

(二)依申请公开

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优化完善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准确适用《条例》,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2021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4件,其中自然人3件,法人或其他组织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抓好“你建言我来办”和“宜企问”回应工作。及时处理市政府办征集的“你建言我来办”和“宜企问”中涉及卫生健康方面相关问题和我委网站及新媒体收到的意见建议或问题咨询,协调业务科室对收集到的问题建议进行解答和回应,并严格落实回复期限。二是规范非公开信息目录管理。按照市政府办对信息公开属性的界定要求,全面梳理本委2021年相关信息内容,完善非公开信息目录,对非公开信息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做到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三是抓好新闻发布会制度落实。紧扣全市卫生健康工作重点任务,制定年度新闻发布会计划,召开了新冠疫苗接种专场、庆祝建党百年专场等4场新闻发布会。

(四)平台建设

一是继续抓好委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对卫生健康和疫情防控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做到公开透明,提高群众知晓率。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普及,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和防控政策措施发布工作。二是继续抓好舆情监测工作,切实增强卫生健康系统舆情意识,落实属地管理、部门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进一步强化舆情发现、研判、处置、回应工作。同时,加强与市委网信办沟通,加强舆情监控,及时辟谣、及时发声。三是继续抓好网站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有效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五)监督保障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方便工作对接,年初调整了分管秘书科的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进一步理顺了各科室政务公开职责及工作要求。10月份,委主要领导调整到位以后,及时调整了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分管领导经常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主持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协调会议2次,委主要领导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听取工作汇报1次。二是印发了《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发布层层审核、校验责任制,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与准确性。三是制定下发了《宜春市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对不及时公开、不符合要求公开的内容及相关科室实行通报制度,并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1.8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1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1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1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许多不足,较上级的工作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一是网站栏目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策解读形式比较单一;三是政务公开形式创新不够;四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市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栏目建设,聚焦聚力重点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大力提升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努力实现我委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为推动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新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市卫健委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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