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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卫生健康委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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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宜春市卫生健康委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整改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宜春市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jw.yichu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宜春市卫生健康委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阳大厦西座8楼,电话:0795-3226369,邮编:336000)。

一、 总体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宜春市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增强行政事务公开透明度,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助推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

一是推进法定主动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法定主动公开专栏,完善公开目录,按要求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加强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到举一反三。及时公开预算决算信息,强化权责清单、办事指南等信息的动态调整更新。二是推进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健康宜春行动等卫生健康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广泛宣传卫生健康领域新政策、新成效,持续公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等等。三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文件的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四是精准解读政策文件。严格落实政策解读和政策文件同步制度。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报请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发文的,按要求填写《宜春市行政机关公文公开发布意见单》。

(二)依申请公开

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优化完善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准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2023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17件,均依法依规向申请人进行回复,未因回复不当导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信息公开指南,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要求。

(四)平台建设

政府网站与政务移动客户端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均已完成,并按要求更新完善公开制度、公开指南等内容,保证网站政府信息的时效性、权威性和便捷性。

(五)监督保障

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了一名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职责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人员,安排专人负责政务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内容的更新,切实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高效运转。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2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0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7

0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许多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作人员对相关业务不够熟悉;二是政策解读形式比较单一;三是政务公开形式创新不够。

2024年,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市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栏目建设,聚焦聚力重点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大力提升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努力实现我委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为推动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新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宜春市卫生健康委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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